在株洲,有一位名叫LX的人陷入了一场法律困境。他所在的湖南A公司在无金融许可资质的情况下,以养老项目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而他作为公司的一员,也被卷入其中。公诉机关指控他涉案金额巨大,这让他和他的家属陷入了深深的担忧之中。为了维护他的合法权益,家属四处寻找合适的律师,最终将希望寄托在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身上。
张双意律师,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时间,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她毕业于湖南大学,拥有本科学历。执业多年来,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主攻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累计经办数百起重大疑难刑案,多次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成效,是株洲本地刑事辩护的实力派律师。
本案由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以(20XX)湘XXX刑初XX号刑事判决书审结。被告人LX系湖南A公司株洲XX,20XX年XX月至20XX年底,参与了公司以养老项目为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公诉机关指控LX涉案金额XXX万元,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二年并处罚金。这是一起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大、受害群众多,LX面临着实刑的风险。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全面阅卷、仔细核对证据、认真梳理涉案金额,提出了精准的辩护意见。在核减涉案金额方面,她对审计报告金额提出异议,指出部分挂单、未获利及非本人业绩不应计入。经过她的努力,法院最终依法核减为XXX万元。
在认定从犯与自首方面,张双意律师提出LX系普通业务员,受公司安排开展业务,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并且他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同时,她指导LX全额退缴违法所得XX万元,让其认罪悔罪态度明确。此外,她还建议适用缓刑,强调LX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较低、无前科、具备社区矫正条件。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L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万元;违法所得XX万元全部追缴,发还集资参与人;LX无需羁押服刑,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张双意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的专业辩护能力。她通过证据质证、金额核减、情节认定、退赃协调等全流程工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结果。她精准锁定从犯、自首两大法定从宽情节,结合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酌定情节,构建了完整的从轻辩护体系,有效降低了量刑幅度。针对涉案金额争议,她细致梳理合同、证言、提成记录,推动法院核减犯罪数额,为轻判奠定了事实基础。她还积极协调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最大限度地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体现了LX的悔罪态度,获得了法院的认可。
本案的成功辩护,既维护了当事人的自由权益,也兼顾了被害人利益与社会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张双意律师以严谨务实的办案作风、扎实的专业功底,为涉非法集资类案件当事人提供了高质量的辩护,彰显了刑事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也为同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辩护思路。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张双意律师会继续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准则,为更多的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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