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专业与执着,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务所的孙富强律师就是其中之一,他用实际行动维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5年11月4日,一位投保人在某保险公司涡阳支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额30万元,保险期间为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4日。然而,2025年11月25日,投保人在居住房屋内意外身亡,公安机关明确死亡原因为意外身亡。可当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死亡原因系心跳呼吸骤停,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猝死免责情形”为由拒绝赔付。双方协商无果后,继承人找到了孙富强律师并诉至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孙律师接手后,迅速梳理保险单、公安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核心证据,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庭审中,他重点论证公安证明的法定效力、心跳呼吸骤停不等于猝死、保险公司未履行现场勘查与死因核查义务存在过错,用完整证据链反驳保险公司的免责抗辩。最终,法院采纳了孙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3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同样是在2025年,1月的某天,李X步行时被小型普通客车碰撞受伤,交警认定驾驶员全责。李X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因事故产生多项损失合计166227.64元。肇事车辆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李X委托孙富强律师提起诉讼。孙律师全面梳理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等证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与赔偿标准精准核算损失,明确诉讼策略。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充分举证质证。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李X各项损失共计166227.64元,委托人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早在2023年,一位建筑工人入职某劳务公司后,在工地作业时右手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构成十级伤残。因与被申请人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委托孙富强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孙律师全面梳理并固定核心证据,依法拟定仲裁请求。仲裁庭审中,在被申请人缺席的情况下,严格把控程序,完整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向委托人支付各项工伤赔偿合计134802元。
还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向原告借款36000元,到期未还。原告委托孙富强律师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依法缺席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被告需偿还本金、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律师费和案件受理费。
孙富强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成功办理债权债务、合同事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相关案件400余件,尤其在婚姻家庭案件领域有着丰富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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