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和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迎来儿子某丙。起初,两人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推移,性格差异导致争吵不断。2012年2月起,两人开始分居,直至2018年某甲决定起诉离婚。某甲向法院提出三项诉求,一是与某乙离婚,二是由自己抚养婚生子某丙,三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某乙则坚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盛春龙律师接受某甲委托后,开始着手分析案情并指导某甲收集证据。首先,在感情不和方面,若无法提供吵架斗殴的证据,就让某甲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其次,对于分居证据,收集了某甲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此外,还收集了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证据。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法院经过调查、辩论和当事人陈述后,作出判决。准予某甲与某乙离婚,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某甲抚养,某乙名下的汽车归某甲所有,某甲给付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离婚纠纷中,证据至关重要。对于普通人而言,当面临类似纠纷时,首先需要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尤其是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情况,要留存好相关的租赁合同、缴费凭证等能证明分居事实的证据。同时,若涉及孩子抚养权,要注意收集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并且在日常生活中维系好与孩子的感情。在这类纠纷背后,往往因为当事人缺乏证据意识,导致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所以,遇到婚姻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做好证据收集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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