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24年3月27日,杨X找位某借15万,让位某把钱转到王X的银行卡里。4月2日,杨X又微信找位某借了3万。借款到期,杨X没还钱,位某就把杨X和王X告上了法庭。
王X慌了,自己只是借个账户,咋就成被告了。他自己试着跟位某解释,说这钱跟自己没关系,可位某根本不听。王X心里特别焦虑,反复想不通,觉得自己太冤了。
后来,王X经人介绍,找到了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周爱荣律师。周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
周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一个关键细节:王X虽然提供了账户,但他没参与借款磋商,也没实际使用这笔钱,和位某之间没有借贷的意思。这就是扭转局面的关键。
接着,周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策略。他指导王X收集能证明自己没参与借款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还让王X回忆当时的情况,有没有人能证明他对借款不知情。
到了庭审,位某坚持认为出借账户就得担责。周律师则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借款合同的双方是位某和杨X,王X只是帮忙接收款项,不是借款人也不是保证人。而且现行法律没规定单纯出借账户就得担责,王X没从中获利,也没做过还款承诺。
王X在法庭上紧张得不行,手心全是汗。当听到法官宣布判决,仅由杨X偿还借款本金18万及逾期利息,王X不承担任何责任时,他一下子长出了一口气,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地了。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借钱时明确借款人和收款人的关系,转账备注清楚用途。第二,别随便出借银行账户,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在民间借贷里,别以为出借账户就得担责。在这个案子中,周爱荣律师抓住王X未参与借款磋商和未使用款项的细节,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成功为他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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