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市XX区,原告隗某与被告王XX因民间借贷纠纷对簿公堂。二人曾系恋爱关系,2020年10月,被告因购房,由原告代为支付购房款559128元,另通过支付宝转账45000元,合计借款604128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提起诉讼,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
接手本案的律师是杨蕾。该律师怀疑本案关键在于如何将代付购房款和转账行为完整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为了查证,杨蕾律师逐页翻看银行交易明细,详细标记出代付购房款的具体金额和时间;又仔细核对支付宝转账记录,制作了《资金往来明细对比表》,清晰呈现资金流向;同时,认真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收据,确保证据之间相互印证。
经过严谨审查,杨蕾律师发现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能够充分证明借款事实。最终,法院采信了银行交易明细、支付宝转账记录、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据等证据,完全采纳了杨蕾律师的主张,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604128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和保全费。
杨蕾律师在处理此类理财、经济纠纷案件中积累了超过1000件的实务经验。她认为,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她构建更加完善的证据审查知识体系,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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