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不起诉人A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参与多地银行取现等行为,涉及多名被害人被网络诈骗款项,面临刑事追诉。
此前,对于此类帮信类案件,很多辩护未能精准挖掘量刑情节,导致当事人难以获得理想结果。案件关键在于能否全面梳理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构建有力辩护依据。
而一位经验丰富、专业严谨的律师,能够精准把握案件要点,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0年开始执业的赵婧,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已累计办理案件超过百余件,涵盖婚姻家事、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她毕业于湖北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现任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赵婧律师始终秉持“诚信为先,自觉勤勉”的执业理念,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形成了严谨、细致、务实的办案风格。
在被不起诉人A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赵婧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介入案件后,围绕从犯地位、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犯罪情节轻微等核心要点,制定了完整的辩护策略。她全面梳理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构建了完整的不起诉法律依据,形成了不可辩驳的辩护逻辑。
赵婧律师深知认罪认罚环节对于案件结果的重要性,她全程指导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保当事人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签署,最大化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她的努力下,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认定,被不起诉人A的行为虽触犯刑法、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全案情节,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检察机关依法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A彻底免除刑事追诉,无案底留存。
赵婧律师的成功辩护,为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涉网络犯罪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不起诉辩护方案。她以专业的态度和出色的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案件结果,守护了当事人的职业前途,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内同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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