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南京市的一起建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一审法院以关键证据《结算审核表》为复印件、无法与证人取得有效联系、供货数量举证不足等理由,驳回了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陈兵兵律师接手二审代理后,却做出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最终成功逆转了这一不利局面。
陈兵兵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为他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在二审中,他首先面临的阻力是《结算审核表》为复印件这一证据瑕疵。要解决这个问题,通常需要对证据规则有深入的理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陈兵兵在过去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的时间里,办理了近1000件案件,其中不乏涉及证据规则运用的案例。他在二审中重点强调,两份《结算审核表》虽为复印件,但这是由园林公司的项目经理黄XX在通话录音中确认的交易习惯,该录音经对方确认真实性,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
接着,在适用举证规则方面,常规律师可能会因担心风险而不敢轻易尝试将举证责任转移。但陈兵兵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且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这种荣誉带来的自信和底气,让他敢于突破常规。他援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出《结算审核表》作为园林公司的内部文件,原件理应由其掌控。在己方已提供初步证据(复印件+录音佐证)的情况下,举证责任应转移至园林公司。若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庭审中,陈兵兵还敏锐地发现园林公司陈述的矛盾之处。他曾有八年从军经历,在部队担任过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这种经历培养了他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他在庭审中指出,园林公司一方面否认收到审核材料,另一方面又声称已超额付款,其陈述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
同时,陈兵兵成功将二审争议焦点锁定在“欠付货款的具体金额”上,避免了在一审中纠缠不清的证人出庭、质量纠纷等问题。这得益于他果断的决策力和创新的思维,而这些特质也与他的从军经历和专业素养密不可分。
最终,南京市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陈兵兵律师的上诉意见,认定两份《结算审核表》虽为复印件,但在有通话录音佐证且原件应由对方控制的情况下,应予以采信;园林公司未能提供任何有效反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园林公司向XX公司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共计418826.5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虽然已经结束,但这个案件给当事人带来的影响却不会轻易消散。对于XX公司来说,成功追回货款不仅解决了经济上的困境,也让他们对法律的公正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而对于陈兵兵律师来说,这个案件是他职业生涯中的一次重要历练,也为他未来处理类似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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