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克拉玛依市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肇事案件,被不起诉人A在人行横道处撞行人B致其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已涉嫌交通肇事罪。在此情况下,一位专业律师的介入成为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
2020年开始执业的赵婧律师,是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她秉持“诚信为先,自觉勤勉”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累计办理案件超过百余件。被不起诉人A委托赵婧律师担任辩护人后,赵婧律师迅速围绕自首、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等核心要点,制定了完整的辩护策略。
赵婧律师全面梳理了案件中的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像被不起诉人A案发后主动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亲属全部损失共计五十余万元且已支付大部分款项并取得书面谅解等。她将这些情节进行整合,构建了完整的不起诉法律依据。
之后,赵婧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并且与检察机关进行了充分沟通。她凭借自己在克拉玛依市处理同类案件积累的经验,推动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避免当事人进入审判程序。最终,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依法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使其彻底免除刑事追诉,无案底留存。这起案件也为全责致人死亡、积极赔偿谅解类交通肇事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不起诉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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