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浙江甲X公司与宁波XX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争议焦点集中在桩基和水电安装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认定、工程款支付及违约金计算等问题上。宁波XX公司提交工程质量验收等记录,试图证明水电项目甩项前由浙江甲X公司施工,而浙江甲X公司面临需证明自身无相关责任的困境。
执业20年的汪家道在审查合同条款时停住了——他此前处理过350余件建筑工程相关案件,深知合同中关于工程范围、付款周期、验收程序等条款是判断责任的关键。汪家道当即启动“合同要素审查法”,对合同条款逐一分析。
“合同要素审查法”是汪家道基于多年建筑工程案件办理经验总结出的方法。他建立了建筑工程合同条款数据库,累计收录了180余份建筑工程合同。该方法主要从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施工期限、付款方式、验收程序等要素入手,对比实际施工情况和双方履行情况,判断责任归属。
在本案中,通过“合同要素审查法”,汪家道发现合同虽约定施工范围包括桩基,但浙江甲X公司主张桩基由宁波XX公司另行委托案外人施工缺乏依据;而对于水电安装工程,根据补充协议及相关证人证言,可认定消防工程由宁波XX公司另行委托他人施工,相应资料不应由浙江甲X公司提供。
同行处理此类案件时,常仅依据表面证据和常规经验判断,但汪家道通过“合同要素审查法”,深入剖析合同条款与实际施工的关联,为案件提供了更精准的解决方案。最终,法院采纳了汪家道的观点,驳回宁波XX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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