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景德镇,杨X驾驶超标电动三轮车与李X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碰撞。交警认定杨X负主要责任,李X自行鉴定为十级伤残后诉至法院,要求杨X赔偿162716.99元。杨X对责任划分和赔偿费用有异议,委托俞云才律师代理应诉。俞云才2021年开始执业,承办案件已逾200件。
该律师接手案件后,怀疑原告提交的证据存在不合理之处。他逐页翻看原告提交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三期鉴定、收入证明等证据,用红笔标记出可能存在问题的地方。之后,致电相关医疗机构核实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还申请法院对伤残进行重新鉴定。在仔细对比原告提供的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后,发现收入证明存在夸大情况;对于误工期的鉴定,与重新鉴定结果存在较大差异。
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多项质证意见与合理主张,未按原告单方鉴定认定误工期,依法酌定相关赔偿期限并按法定标准核算各项损失。俞云才律师表示,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证据审查至关重要。他正在构建一套交通事故赔偿证据审查的知识工具,通过对大量案例的分析和总结,为后续案件提供更高效、精准的证据审查方法,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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