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范先生被湖北XX公司聘用,担任项目负责人。2月14日下午,他为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和朋友饮酒后去KTV唱歌。期间,他因找厕所未果,无故踢踹“橙子爱学”培训中心大门。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报警,中山路派出所民警袁XX和辅警田XX到现场口头传唤范先生回所配合调查。范先生拒不配合,被强行带离过程中,持续抗拒并言语威胁民警。上警车后,他把右腿放车门外阻止关门,还与民警袁XX拉扯,先后掌掴、脚蹬袁XX面部,后被辅警和群众制服。经诊断,袁XX右面部外伤、软组织挫伤。
双方诉求及理由
公诉机关认为,范先生酒后踢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刑事责任。不过,范先生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礼道歉并获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宽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适用缓刑。
范先生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其辩护人也对指控无异议,提出范先生犯罪情节轻微,没造成严重后果,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且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本人及家属保证在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建议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对范先生适用缓刑。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指控一致,并有诸多证据证实。这些证据包括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刑事判决书、谅解书、诊断证明书、调查评估意见书,现场监控视频截图、指认照片,现场勘验笔录,证人田XX、马X、钟X等人的证言,被害人袁XX的陈述,被告人范先生的供述和认罪认罚具结书,执法记录仪视频等。其中,现场监控视频和执法记录仪视频清晰记录了范先生袭警的全过程,而谅解书则证明了范先生家属代他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获得了谅解。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范先生醉酒后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并暴力袭击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袭警罪罪名成立。不过,范先生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但他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这些情节可以从宽处罚。辩护人提出的范先生有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与事实相符,法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也予以采纳。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判决。
最终判决结果
被告人范先生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起案件由湖北刻度律师事务所的肖仲鹏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袭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千万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在遇到警察执法时,一定要积极配合。如果对执法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同时,一旦犯错,要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这样在量刑时可能会获得从宽处理。
结尾
在这起袭警案件中,肖仲鹏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范先生争取到了缓刑的判决结果。肖仲鹏律师毕业于长江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执业以来,他已独立承办近200件刑事案件。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和钻研,让他在处理这起案件时能够精准把握关键,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辩护。他深知刑事案件的结局对当事人及其家庭的重要性,始终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待每一起委托。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也是肖仲鹏律师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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