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被告人何XX涉嫌诈骗罪一案,原审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后,出现了部分判项遗漏的情况。未对未追回的被害人财物作出处理,也未载明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的相关判项。这使得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无法通过判决得到明确的保障,损失难以追偿。在此困境下,相关方委托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执业13年的梁小龙律师介入本案,协助处理补充裁定相关事宜。
梁小龙律师在2000年9月参加工作后,曾任职于乡镇政府,积累了基层治理经验。在案件初期,他深入研究案件卷宗及原审判决。凭借在基层工作中培养的细致观察力和对复杂事务的处理能力,他精准发现原判决“本院认为”部分缺少对未追回被害人财物的处理意见及对应法条,判决主文遗漏责令被告人退赔损失的关键判项。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材料时,他能够迅速抓住问题的核心,为后续的工作奠定了基础。
之后,梁小龙律师还曾在公安交警部门任职,这让他对行政执法有了深刻的认识。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批复,明确补充裁定的法律依据。在梳理法律依据的过程中,他凭借在行政执法领域积累的对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准确地找到了支持补充裁定的法条,为案件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同时,他重点梳理被告人诈骗所得金额、被害人损失明细,为明确退赔金额做准备。
在2022年6月,梁小龙律师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在协助法院完善判项内容时,他利用在企业合规方面的专业知识,从更全面的角度考虑案件的处理,确保判项内容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他与法院积极沟通,提出合理的建议,推动法院依法完善判决。
最终,法院采纳了梁小龙律师的相关意见,作出补充裁定,更正原判决疏漏。明确责令被告人何XX退赔被害人沈XX损失款62200元、被害人左某某与张某某损失款130600元,共计192800元,同时完善判决依据,确保案件判决合法、完整,为被害人追回损失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梁小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众多案件中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良好口碑。他始终秉持“抱朴守道,为而不争”的执业理念,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为维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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