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朱某与案外人谢X共同向徐X公司投资24万元,因公司未分红,三方签署《借款协议》将投资款转为借贷,约定本金24万,年利率11%-15%,但徐X仅支付7个月利息后违约。朱某和谢X遂委托张燕梅律师维权,要求徐X归还本金24万元及利息60200元,支付逾期利息,承担律师费12000元。张燕梅2019年开始执业,已有1500+案件实战沉淀。
接手案件后,张燕梅首先对《借款协议》进行逐字审查,发现协议中虽明确了投资款转借贷关系,但利率约定较为模糊。她通过查询相关法律条文和过往案例,验证了《民间借贷规定》第15条适用于此情况,将投资款争议精准转化为借贷关系,为后续利息主张奠定基础。这一发现让她确定以借贷纠纷进行诉讼的策略。
接着,张燕梅仔细比对微信催款记录中的日期和金额,发现催款记录能清晰反映出徐X支付利息的情况以及违约时间。通过与《借款协议》约定的利率交叉核对,她精确计算出截至2024年6月的利息为60200元。张燕梅,处理过大量民间借贷案件,在比对记录方面经验丰富。这一动作进一步完善了证据链,为利息诉求提供了有力支持。
同时,张燕梅作为XX区知识产权委员,具备严谨的法律思维和调查能力。她申请法院调取徐X公司的财务记录,验证了公司资金流转情况与案件的关联性,为证明徐X违约提供了更充分的证据。这使得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然构建起了无可辩驳的证据链。
最终,法院支持了全部诉求,徐X需十日内归还24万元本金、60200元利息,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12000元律师费及2902元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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