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刑是南通人,是南通某源公司的高管。南通某源案是南通地区有较大影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老刑在任职期间参与公司融资业务,负责团队管理及业务推广。案发后,他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认定老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系从犯,但鉴于涉案金额较大,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老刑当庭没上诉,判决书送达后,其家属经人介绍找到任筱雯律师时,距离上诉期届满只剩两天。
老刑家属这边认为,老刑虽然是公司高管,但在整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件中,他只是听从上级安排,做一些团队管理和业务推广的工作,不应该承担这么重的刑罚。而检方认为,老刑作为公司高管,参与了融资业务,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起到了推动作用,涉案金额较大,理应受到相应处罚。
任筱雯律师接受委托后,做了大量工作。首先紧急会见老刑,确定他有上诉意愿后,当即起草上诉状并次日递交二审法院。接着全面阅卷,核实涉案金额。经逐笔核对,发现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与老刑实际任职时间、管理范围不符,存在重复计算和归责过宽的问题。同时,律师与老刑家属沟通,让家属多方筹措资金,在二审期间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并承诺配合后续清退。最后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辩护意见,提出老刑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存疑,二审期间积极退赃,具备适用缓刑条件。
从法律角度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老刑作为从犯,本身就具备从轻处罚的条件。而且他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这体现了他的悔罪态度。另外,一审认定的部分涉案金额存在问题,核减后老刑实际参与的吸存金额降低。再加上二审期间积极退赃,这些因素综合起来,使得老刑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任筱雯律师关于金额核减、从犯地位、积极退赃等辩护意见,对老刑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老刑于判决后获释,在社区接受矫正。这个案子由上海精诚磐明(宁波)律师事务所的任筱雯律师代理。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建议。在刑事案件中,上诉期是非常关键的,只有十天时间,一旦错过判决就生效了。所以当事人和家属一定要及时关注上诉期限。另外,如果案件存在一些事实认定不清或者金额计算有误的情况,要积极寻找证据来证明。还有,积极退赃和争取被害人谅解等行为,在量刑时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任筱雯律师执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在这个案子中,她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武汉理工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打下的基础),精准地找到了一审判决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全面阅卷核减了涉案金额。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了能让老刑获得公正的判决,积极与家属沟通筹措资金退赃,向法院提交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正是她多年来承办大量刑事案件的经验,让她在面对这个案子时能够迅速抓住关键突破口。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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