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抚州一起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诈骗共同犯罪案中,多名被告人将普通食品虚假宣传为保健品,通过多种手段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告人A作为店员,被指控参与诈骗。公诉机关认为其在犯罪中有一定作用,应受到相应刑罚。
接手本案的,是2016年开始执业的律师魏建明。该律师怀疑公诉机关对被告人A的主从犯认定可能不准确,且未充分考虑其从轻情节。为查证,律师逐页翻阅了上千页的案卷材料,详细比对不同被告人的口供、证人证言等证据,制作了《证据对比表》,清晰呈现组织者与普通员工的行为差异。同时,律师多次前往被告人A所在社区,调取家庭困难证明、残疾证明、子女抚养材料等。
经过查证,律师发现被告人A仅执行指令、不参与决策、不支配赃款、不主导宣传,且具有坦白、全额退赃、预缴罚金、认罪认罚、家庭特殊困难等多项从宽情节。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被告人A获缓刑。
魏建明律师表示,多年的办案经验让他深知证据审查和细节挖掘的重要性。他构建证据审查的知识工具,通过更精细的证据分析,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