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XX原本只是一名普通的模板工,在保山市某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辛勤劳作,为生活努力打拼。然而,2021年5月13日,一场意外改变了他的生活轨迹。他在施工作业中被高处掉落的钢筋砸伤,从此陷入了与用人单位关于工伤赔偿的纠纷之中。在迷茫与无助之际,他找到了满林强律师,开启了维权之路。
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高级权益合伙人,同时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深耕于工伤(工亡)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工伤不予认定案件占比约45%。他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以及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
在接受徐XX的委托后,满林强律师迅速围绕案件核心事实与法律依据展开工作。首先是证据的梳理与固定。他指导当事人收集并提交了五组关键证据,包括双方身份信息材料,这是为了证明适格主体;《认定工伤决定书》,用以证明工伤事实;《劳动能力确认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证明徐XX九级伤残及康复期;《云南省农民工劳动合同》《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明确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3年6月28日;还有多家医院出院记录,证明徐XX住院治疗323天及医疗费43846.92元。
庭审过程中,满林强律师面临着诸多挑战。某公司辩称已为徐XX购买工伤保险,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应由基金支付,同时认为停工留薪期护理费、待遇主张过高。满林强律师针对性地进行了回应。他明确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有解除证明作为佐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云南省实施办法,他清晰地区分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与用人单位支付义务,指出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济补偿金应由用人单位承担。针对停工留薪期待遇,他主张按合同约定的5000元/月计算12个月,而非申请人主张的12000元/月。此外,他还反驳了公司对微信聊天记录真实性的异议,最终仲裁庭未采信该证据。
当公司提出“未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抗辩时,满林强律师协助仲裁庭与保山市、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确认文书因代签收已有效送达公司。
经过满林强律师的不懈努力,施甸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1月24日作出裁决,后因支付金额计算错误于2024年1月29日更正。最终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关系于2023年6月28日依法解除。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60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6311元、一次性经济补偿金12500元,三项合计328811元,限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完毕。而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等因属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或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满林强律师在工伤职工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案中,凭借其丰富的实务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徐X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展现了他在工伤领域的专业优势。他始终秉持着“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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