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浙江金华东阳市发生了一起令人揪心的未成年持械聚众斗殴案。17岁的杨X(化名),因朋友间的矛盾,参与了这场持械斗殴。在斗殴过程中,杨X一方的一名参与者被对方砍至轻伤二级。杨X的家属心急如焚,第一时间委托了浙江百工律师事务所的张英律师。张英律师接受委托当日,就马不停蹄地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在交谈中,张英律师发现,杨X心智还不成熟,法律意识也很淡薄,他是因为“朋友义气”才被动参与了这次斗殴。而且,杨X在斗殴中并非首要分子,作用相对较小,他自己也受了伤,案发后表现出了强烈的悔意。
了解情况后,张英律师迅速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张英律师重点强调了杨X的未成年人身份,指出他没有社会危险性,有固定住所和监护人,并且愿意配合调查。2024年1月30日,公安机关采纳了张英律师的意见,对杨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张英律师第一时间进行了阅卷,并多次与检察官沟通。他提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2条,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聚众斗殴罪属第六章),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且有悔罪表现的,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杨X无前科,是初犯、偶犯,在斗殴中未直接致伤他人,还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了谅解,完全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定条件。
为了让检察院更全面地了解杨X的情况,张英律师协助申请对杨X进行社会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杨X家庭监护条件良好,平时表现也还可以,具备有效帮教条件。张英律师还主动联系杨X所在的社区和学校,制定了一套六个月的帮教方案,包括定期法治教育、公益劳动、心理辅导等,并书面提交给了检察院。
同时,张英律师多次与被害人及其家属沟通,耐心地释法说理。最终,杨X家属代为赔偿了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被害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2024年4月25日,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正式对杨X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
附条件不起诉并不意味着案件就结束了。在考验期内,张英律师持续监督、指导杨X遵守各项规定。他每月都会和杨X及其法定代理人通电话,提醒他们注意事项,并及时向检察院提交书面表现报告。最终,杨X在考验期内没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2024年10月,考验期满后,东阳市人民检察院经考察认为,杨X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284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依据同条第二款,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东检未刑不诉〔2024〕53号)。杨X的犯罪记录依法被封存,不会影响他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醒,家长一定要重视对孩子的法律教育,让孩子知法守法。遇到问题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别冲动行事。
在这个案件中,杨X从被刑事拘留到最终获得不起诉决定,成功重获新生。这背后离不开张英律师的努力。张英律师有着7年的专职律师执业经验,承办过500余件案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就有180余件。正是他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精准地找到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为杨X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在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张英律师展现出了专业与温情,守护了少年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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