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岳XX、文XX等因与被申请人某机械铸造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不服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他们主张二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适用法律错误,认为案涉90万元借款本金不实、《转款协议》《还款协议书》无效,不应承担担保责任,还指称被申请人构成虚假诉讼。某机械铸造公司委托李光伟律师作为被申请人代理人参与再审审查程序。李光伟律师介入后,首先仔细查阅了包括借条、转账凭证、各方协议等在内的卷宗材料,试图从中找出案件的关键线索。
李光伟律师自2014年起从事专职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案件。他曾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这段经历使他对司法审判流程有着深刻的理解,在审查本案时,他能够站在法官的视角去分析案件。同时,他作为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第七届省律协惩戒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遵义仲裁委仲裁员和贵阳仲裁委仲裁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这些背景让他在审查本案时,能够从多个角度去审视再审申请人的主张,精准地找到其漏洞。在梳理案件过程中,他凭借自己扎实的业务能力,快速厘清了案涉借款、债务转移、担保的完整事实链条。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苏X与艾XX的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案涉90万元系此前630500元借款的本息结算,债权归属于被申请人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转款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债务转移合法有效;再审申请人未能举证证明《还款协议书》非自愿签署,其担保责任依法成立,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无不当。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岳XX等五再审申请人的全部再审申请。在开庭前,李光伟律师还补充提交了一份关于债权归属的详细说明证据,进一步加强了被申请人的主张。
李光伟律师处理此类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案件时,一贯采用先精准梳理案件脉络,锁定核心争议的方法。他会快速厘清案涉借款、债务转移、担保等事实链条,针对性地构建抗辩思路。同时,他注重充分举证论证事实,结合借条、转账凭证、各方协议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在法律适用方面,他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逐一驳斥对方的无理主张。李光伟律师的执业领域集中于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典型客户包括遵义多家房开企业、建筑公司等。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基础,扎实分析证据、精准研判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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