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日清晨,在湖北省襄阳市某区,原告王X作为被告经营的木材加工厂务工人员,已在此工作十余年,长期从事木材机械操作。当天王X正常作业时,因机器缠绕木料,在仅关闭旁侧开关、未完全断电的情况下清理杂物,机器突然启动,其右手被严重绞伤,除大拇指外其余四指全部截肢。事故发生后,王X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先后两次住院共计38天。治疗期间被告垫付了部分医疗费、护理费及生活费,但拒绝承担伤残等大额赔偿,多次协商无果后,被告反而主张王X严重违规操作、应自担主要责任。
20XX年开始执业的李星星律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执业至今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李星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固定关键事实。李星星律师身为20XX年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20XX年度先进个人”,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针对本案争议焦点,确定了明确的法律路径。她重点驳斥被告“原告全责”的抗辩,指出被告作为经营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与培训义务,设备隐患、管理缺失才是事故主因;同时明确个体工商户注销后,家庭经营者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理赔款不能免除雇主法定赔偿义务。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李星星律师方核心观点,认定被告未尽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70%主要责任,原告自身疏忽承担30%责任。法院逐项核定损失,扣除被告已垫付费用及保险理赔款后,判决被告共同赔偿王X21万余元。
李星星律师处理此类劳务受害案件时,一贯习惯先固定关键事实,然后精准分析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主体,再依据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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