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过失致人死亡案:从指控到不起诉的逆转

过失致人死亡案:从指控到不起诉的逆转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2 · 126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董雪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吉林展鹏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20620231169614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5844996696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董雪娇,现任吉林展鹏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事纠纷案件等民商事领域的非讼和诉讼案件。为多家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法律服务。擅长与当事人沟通,收集、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要点,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得当事人好评。
更多>
导读:近三年,董雪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办理过失致人死亡、偷越国(边)境等案件,实现多起不起诉结果,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过失致人死亡案:从指控到不起诉的逆转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柳X某不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柳X某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但其系过失犯罪,且为初犯,自愿认罪认罚,已取得被害方谅解,符合从宽处理条件。”这份判决书背后,是董雪娇律师在柳X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案中付出的诸多努力。

董雪娇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虽执业时间不长,但凭借西南科技大学法学系的专业学习和近百件案件的实务积淀,迅速成长。接案时,董雪娇初步判断,柳X某虽有违规操作导致他人死亡的事实,但存在过失犯罪、初犯等情节,有争取从宽处理的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过失犯罪的相关规定,为后续辩护奠定了方向。

证据收集方面存在难点。柳X某作为货梯操作员,其操作行为、当时的环境状况等都需要详细证据支撑。董雪娇律师多次前往事发商厦,调取监控录像,寻找现场证人,收集柳X某日常工作记录等。这些证据不仅要证明柳X某的违规操作,更要证明其主观上的过失并非故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收集的规定,确保所收集的证据合法有效。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柳X某的行为定性以及是否符合从宽处理条件。公诉机关认为柳X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依法惩处。董雪娇律师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柳X某的行为更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同时,积极协助柳X某认罪认罚,主动与被害方沟通协商。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向检察院提出柳X某自愿认罪认罚,且已取得被害方谅解,符合从宽处理条件。

在与被害方的协商环节,董雪娇律师扭转了局面。她多次组织双方进行沟通,耐心倾听被害方的诉求,积极协调赔偿事宜。最终,柳X某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为不起诉结果奠定了关键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检察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成功维护了柳X某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