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工程公司和某实业公司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子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一直没财产可供执行。起初,建设工程公司觉得有胜诉判决在,钱迟早能拿到手,没太担心。
但时间一长,钱迟迟要不回来,公司慌了。自己尝试去催款,却毫无效果,公司负责人反复想不通,不知道该怎么办,焦虑得不行。
后来,经人介绍,公司找到了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的王彦栋律师。王彦栋律师执业多年,擅长复杂民商事案件及执行。
王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被执行人原始股东存在异常。他通过调查令调取工商档案及银行流水,发现被执行人原始股东可能存在虚假出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还是虚假验资报告。这一关键发现,让案子有了新的方向。
王律师围绕这个发现制定策略。他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追加原始股东及会计师事务所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同时,王律师指导公司继续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银行流水、工商档案等。
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交锋。建设工程公司这边主张原始股东未实际出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不实,都该承担责任;而对方则辩称自己没有问题。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始股东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看到判决结果,建设工程公司负责人原本紧张的心,一下子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遇到执行难题别放弃,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相关情况。第二,收集证据要全面,银行流水、工商档案等都可能是关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执行案件遇到困难不要轻易放弃。在这个案子里,王彦栋律师通过穿透调查,抓住原始股东虚假出资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不实的关键细节,成功将“执行不能”转化为“全额回款”,帮建设工程公司实现了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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