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某事业单位陷入了一场关乎巨额国有资产的危机。该单位原负责人为参股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借款,以单位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涉及借款本金达1.5亿。新负责人上任处理遗留问题时,发现这一抵押行为可能导致至少1.5亿元国有资产流失。于是,该事业单位决定采取法律措施止损,委托了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的刘小林律师,刘小林自200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经验。
刘小林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超千件,在民商事、房地产、劳动等多个领域都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入研究该案件,发现案涉房屋的抵押担保未履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等程序,原负责人以事业单位资产对外提供担保已超出其代理职权范围。基于此,刘小林律师代表该事业单位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确认抵押合同无效。
然而,一审法院认为履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等程序属于内部流程,不影响合同效力,且事业单位原负责人在抵押合同上签字真实,盖有事业单位公章,判定抵押合同为有效合同,驳回了该事业单位的诉讼请求。面对一审的不利判决,刘小林律师没有气馁。他深知国有资产不容损失,迅速代理该事业单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在上诉过程中,刘小林律师凭借多年对行业规则的理解,将原负责人超越职权范围,属于超越代理权限的观点作为核心争点,与承办法官进行重点阐述与沟通。他指出,原负责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其越权代理签订的抵押合同不应具有法律效力。刘小林律师还结合类似案例和法律条文,详细论证了自己的观点。
省高院最终采纳了刘小林律师的上诉观点,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了抵押合同无效及要求某银行协助注销抵押登记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为该事业单位同类的抵押合同纠纷案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因为该案件属于系列案件,通过此生效判决,刘小林律师代理该事业单位一系列同类型的抵押合同纠纷案均确认为无效,成功为该事业单位避免了近1.5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
刘小林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成功解决了这起复杂的国有资产抵押纠纷案件。他办理的民商事成功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案例,入选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的3篇律师诉讼成功案例之一,其行政诉讼案件也入选长沙市律师协会编印的《行政、非诉讼案例精选汇编》,这些荣誉正是对他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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