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本就是件让人闹心的事儿,要是再因为钱的事儿起争执,那可就更添堵了。在恋爱期间,情侣之间免不了有金钱往来,比如一方给另一方转账、买礼物等。可分手之后,就有人开始琢磨,哪些钱是该还的呢?这问题还真不少人纠结,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弄不清楚的话,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
一、恋爱期间借款需归还
恋爱时,一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向另一方借钱,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借贷关系。不管金额大小,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借款,那么在分手时就应当归还。证据可以是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比如小张在恋爱期间向小李借了5000元用于应急,并且在聊天记录里明确说了是借款,还约定了还款时间,那么分手时小张就有义务把这5000元还给小李。要是小张耍赖不还,小李可以凭借这些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张还钱。
二、大额赠与可要求返还
恋爱中,有时候一方会送给另一方比较贵重的财物,像金银首饰、名牌包包,或者数额较大的转账等。如果这些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可最终两人没能结婚,那么赠与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比如小王为了和女友结婚,给女友买了一枚价值5万元的钻戒,还转了10万元用于筹备婚礼。但后来两人分手了,小王就有权要求女友返还钻戒和这10万元。不过,如果是一些小额的、带有特殊意义的转账,比如520、1314等,一般会被认定为是表达爱意的赠与,通常不用返还。
三、共同花费无需分摊
恋爱期间,情侣一起吃饭、看电影、旅游等产生的费用,属于共同消费,一般是不需要分摊的。因为这些消费是双方自愿的,享受了共同的快乐,不能因为分手就要求对方把自己花的那份钱还回来。比如小赵和小孙恋爱时一起去旅游,总共花了8000元,两人一起吃喝玩乐都很开心,分手时小赵就不能要求小孙分摊这8000元。
四、特殊纪念礼物不用归还
一些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礼物,比如对方亲手制作的手工品、写的情书等,从情感和法律角度来说,通常是不用归还的。这些礼物更多的是承载了双方的感情和回忆,价值主要体现在情感层面。即使分手了,留着这些礼物也算是对过去感情的一种纪念。比如小陈在女友生日时亲手为她制作了一个相册,里面记录了他们恋爱的点点滴滴,分手时小陈就没必要要求女友归还这个相册。
分手之后,要是因为钱的事儿和前任产生了纠纷,也别慌。可以先尝试和对方协商解决,心平气和地把事情说清楚,看看能不能达成一致。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得注意收集相关证据,然后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打官司毕竟是个麻烦事儿,所以能友好解决最好。
分手后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对方不配合还钱,或者对还钱的金额有争议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让你一直陷入烦恼之中。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处理分手财务纠纷时少走弯路,不再为这些烦心事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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