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结婚后,要是过不下去了,选择离婚,有孩子的话,子女抚养问题可就成了大难题。在诉讼离婚里,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等问题,常常让夫妻双方争得不可开交。毕竟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谁都想多陪陪孩子,给孩子更好的生活。那在诉讼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到底该怎么解决呢?咱们一起来看看。
一、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原则
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权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比如小李和小张离婚,他们的孩子才一岁,这种情况下,法院大概率会把孩子判给母亲小张。但要是母亲有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像有严重疾病、虐待孩子等,那也可能判给父亲。
二、考虑子女的意愿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比如小王和小赵离婚,他们的孩子已经十岁了,孩子明确表示想跟父亲一起生活,法院在判决时会把孩子的意愿作为重要参考。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还得结合其他情况综合判断。
三、抚养费的确定与支付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比如,小明每月收入一万元,那他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可能在两千到三千元左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定期支付。
四、变更抚养权的情况
如果出现一些法定情形,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者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等。例如,小红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但她后来生了重病,无法照顾孩子,这时候孩子的父亲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五、探视权的保障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比如,离婚后孩子归母亲抚养,父亲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母亲不能无故阻拦。如果一方不配合另一方行使探视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离婚解决了子女抚养问题后,后续还可能会遇到一些状况。比如随着孩子的成长,生活费用增加,原来确定的抚养费可能不够了,该怎么处理;或者一方想带孩子出国旅游,另一方不同意,又该如何协商。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专业的执业资质,他们不会打包票、不做虚假承诺、不夸大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有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