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采信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双方构成民间借贷关系,判决被告于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33000元,并自2024年5月2日起按LPR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罗钟亮律师对案件的精准把握与专业处理。接案时,罗律师凭借17年的执业经验,初步判断此案关键在于款项性质的认定。虽被告出具的收条标注为“投资款”,但约定了每月固定回款、到期全额返还本金,这明显符合民间借贷的特征。依据《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有明确的资金返还约定和收益约定,应认定为借贷关系。
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在于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支撑民间借贷的主张。罗律师收集了收条、支付宝转账记录等核心证据。收条是双方交易的直接凭证,转账记录则证明了资金的流向,二者相互印证,形成闭环,直接支撑了原告诉求。
庭审中,核心争议焦点是款项到底是投资款还是借款。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但罗律师毫不慌乱。他清晰陈述事实,完整地进行举证质证。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罗律师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的民间借贷关系,让法院能够清晰了解案件事实。
罗律师在认定款项性质这一环节扭转了局面。他穿透“投资款”的表象,结合保本、固定回款的约定,精准认定为民间借贷,为胜诉奠定了基础。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罗律师的代理意见,使原告全额追回了剩余欠款,实现了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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