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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六年,法院判决离婚与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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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14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盛春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5年
律所: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1210434297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817985826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盛春龙律师,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创始合伙人。上海市嘉定广播电视台《法宝在线》栏目特邀嘉宾律师,上海市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骨干律师团律师,上海市法律热线“12348”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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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8年,原告某甲向法院起诉被告某乙离婚,要求抚养婚生子某丙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被告辩称感情未破裂,不同意离婚。盛春龙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原告收集感情不和、分居及抚养孩子有利的证据。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名下汽车归原告,原告给付被告车辆折价款7500元。
分居六年,法院判决离婚与抚养权归属

2018年,某甲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起诉某乙,提出离婚抚养婚生子某丙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请求。某甲与某乙于2004年登记结婚,2006年生育一子某丙。婚后初期两人感情尚可,但因性格差异大,常发生争吵,自2012年2月起开始分居。某乙则辩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同意离婚

盛春龙律师接受某甲的委托后,分析了案情,指导某甲收集各方面证据。首先是收集双方感情不和的证据,若实在无法举证,就让某甲详细陈述感情破裂的原因。其次,收集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证据,包括某甲6年多在外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金收据,还有租赁房屋6年多的电费、水费缴纳凭证。另外,还收集了某甲抚养孩子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证据。

盛春龙律师长期在上海市嘉定区执业,是上海婚姻家庭专家型律师,长期专注于婚姻家庭案件的处理,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离婚纠纷等法律事务。他自2011年起至今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具有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娴熟的办案技能。

法院经过庭审调查、法庭辩论及当事人最后陈述后作出判决。准予某甲与某乙离婚,离婚后双方所生儿子某丙由某甲抚养,某乙名下的汽车归某甲所有,某甲给付某乙车辆折价款7500元。本案属于典型的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引发的离婚案件,关键在于举证感情不和及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证据,盛春龙律师指导收集的证据起到了重要作用,使得某甲的诉请得到支持,成功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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