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4日,余某去某省某县买毒品,付了毒资拿到货,返程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当场缴获4557.4克甲基苯丙胺和涉案现金。第二天,毕X1、毕X2、罗X在威信县某饭店内被抓。公诉机关指控毕X1与毕X2、罗X共谋贩卖毒品,和余某完成交易,毕X1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系共同犯罪,还建议在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幅度内量刑。毕X1家属委托了在云南昆明执业的张雪律师。
这案子难点不少。指控毕X1参与共谋的核心证据只有同案余某的供述和辨认笔录,没有其他客观证据印证,而且余某的供述前后矛盾。侦查机关辨认过程存在暗示性,不符合“特征相类似”法定要求,辨认笔录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也没有证据证实毕X1和他人形成毒品交易合意、参与毒品交接、收取毒资或获利,涉案毒品来源、毒资去向都无法指向毕X1。另外,毒品取样、送检程序有争议,电子数据取证不符合规范,通话内容没直接体现毒品交易,不能推定涉案。公诉机关也没举证毕X1在所谓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分工和关联程度。张雪律师接手后,先做了几件事。
张雪律师有十余年一线法律从业经验,她围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三大核心展开无罪辩护。全面梳理卷宗,指出孤证、辨认违法、鉴定瑕疵、取证不规范等问题,削弱指控体系。明确毕X1未参与策划、交易、分赃,依法认定其为从犯,为从轻处罚奠定基础。还成功推动法院对无关前科材料不予采信,避免加重评价。
法院审理后认为,毕X1构成贩卖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采纳了辩护人关于前科材料不予采信的意见,对其余辩护意见部分未予采纳。最终,被告人毕X1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还有一个案子也差不多。原告杨XX和被告段XX离婚,在子女抚养权、房屋归属等核心事项上无法协商一致。张雪律师全面梳理案情,制定调解策略,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调解方式高效结案。
判决下来后,毕X1家属对张雪律师很感激。毕X1也在服刑期间积极改造,希望能早日回归社会。张雪律师则继续专注于各类案件的办理,用专业和温度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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