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总有一些看似板上钉钉的案件,却能峰回路转。就拿林XX醉驾案来说,2023年2月2日晚上9时许,林XX在广州市酒后驾车回中山,倒车时撞了水泥柱,因保险纠纷被公安查获,鉴定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按常理,这妥妥是醉驾,可最后检察院却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这结果,实在让人意外!
再看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2022年5月16日晚,艾X和张X撬开电信井井盖,剪断电缆盗走,造成大量用户业务中断,损失价值近4万。公安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这罪起点刑就是三年,可最后艾X却被判故意毁坏财物罪,还获缓刑。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先说林XX醉驾案。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觉得证据确凿,只能认栽。但这里面其实藏着不少坑。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乙醇浓度不是林XX醉酒驾驶行为发生时提取的,抽取血样时间是事故结束数小时后。而且从卷宗能看出,林XX停止驾驶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这就使得抽取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准确。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也不知道这些证据的重要性,这就是法律盲区。
这时,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出场了。李桂英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三百余件。她就像解谜人一样,仔细审查卷宗,发现了这些关键问题。她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指出鉴定结果不能反映驾驶时的酒精浓度,存在驾驶结束后饮酒增加酒精浓度的可能性。
在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中,公安立案的罪名起点刑高,对艾X很不利。艾X家庭情况特殊,强烈希望不被关押。李桂英律师接受委托后,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分析案卷材料。她发现艾X主观上是偷盗故意,以为电缆是断头的、没在使用,而且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具有客观性,不能真实反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危害结果。于是,李桂英律师提出应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艾X定罪处罚,并建议适用缓刑。
检察院对这两个案件都进行了退回补充侦查。在林XX醉驾案中,最终采纳了李桂英律师的意见,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在艾X案中,检察院将罪名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案件开庭审理阶段,李桂英律师继续为艾X提出酌定、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从这两个案件可以看出,李桂英律师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擅长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争议焦点,准确找到案件突破口。在办案过程中,她站在办案人员的角度思考和分析案件,与各单位沟通良好。她能敏锐地发现被忽略的关键点,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合法权益。执业十二年,李桂英律师已成功办理刑事及民事诉讼相关案件二百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她用专业和经验,在复杂的法律案件中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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