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离婚的时候,签离婚协议是常有的事儿。可有时候,一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签了对自己明显不公平的协议。比如说,一方在被胁迫的情况下,或者是对协议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又或者是协议内容显失公平,这时候就会想能不能把这协议给撤销了。那到底哪些情况可以撤销不公平的离婚协议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受胁迫签订的离婚协议可撤销
如果一方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可以撤销的。胁迫就是一方以给另一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比如,一方威胁另一方,如果不签协议就伤害其家人,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就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遇到这种情况,受胁迫的一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像威胁的短信、录音等。之后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
二、存在重大误解签订的协议可撤销
重大误解指的是当事人对协议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比如,一方以为某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协议中进行了分割,但实际上该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又或者对债务的承担存在误解。要是因为重大误解签订了离婚协议,当事人同样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保留能证明自己存在误解的相关材料,比如当时的沟通记录、财产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三、显失公平的离婚协议可撤销
显失公平的协议,就是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协议。比如,一方在离婚时急于摆脱婚姻关系,在财产分割上做出了极大的让步,导致自己生活陷入困境,而另一方却获得了极大的利益。对于显失公平的判断,要综合考虑协议签订时的各种情况。当事人发现协议显失公平后,要及时收集能证明显失公平的证据,像双方的经济状况、财产价值等方面的材料,然后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四、撤销离婚协议的诉讼要点
在向法院提起撤销离婚协议的诉讼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首先是起诉状,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其次是证据材料,前面提到的受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相关证据都要整理好。在诉讼过程中,要注意按照法院的要求参加庭审,如实陈述事实。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判断是否支持撤销离婚协议的请求。
离婚协议撤销之后,后续会涉及到财产重新分割、子女抚养权重新确定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要是遇到这些难题,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事情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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