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里,蒋顺花律师正对着堆积如山的文件皱眉沉思。眼前这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委托人某实业公司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风险。
蒋顺花毕业于北京大学,扎实的理论基础让她在面对复杂案件时总能迅速找到突破口。此次案件,她迅速锁定了两个核心争议点:委托人是否构成逾期交房以及规划变更是否构成原告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
为了构建严密的抗辩体系,蒋顺花深入核查案件背景。她发现案涉项目建设期间恰逢新冠疫情,兴义市还实施了临时静默管理,这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她马不停蹄地调取兴义市住建局相关文件,文件明确疫情导致商品房不能如期交付的,可延期不超过90天,这为抗辩逾期交房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接着,她协助委托人整理核心证据。纸张在她手中沙沙作响,她仔细地将2022年12月向原告邮寄的《延期交房告知书》、2023年3月24日的《交房通知书》、2023年5月26日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划变更的批复及公示记录等证据一一整理好。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委托人在政策允许的延期期限内通知原告收房,房屋已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且规划变更合法合规,未影响房屋使用功能。
庭审中,蒋顺花语速沉稳而坚定,围绕争议焦点充分抗辩。她强调委托人延期交房系疫情不可抗力导致,且未超出政策允许的延期期限,不构成违约;规划变更合法合规,未损害原告核心权益,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房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原告的合同目的完全可以实现,解除合同不利于交易稳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她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不久后,蒋顺花又接手了一起设计咨询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重庆XX有限公司要求被告贵州XX公司支付服务费等费用,XX公司委托蒋顺花进行抗辩。她以“厘清合同约定、锁定付款主体、辨析合同效力、反驳成果认可主张”为核心思路,迅速聚焦案件核心。
她带领团队仔细核查《设计咨询服务合同》条款,发现合同明确约定付款主体为XX公司,XX公司仅为成果接收方,无付款义务。针对原告提出“XX公司未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视为确认成果”的主张,她举证关键沟通记录,证明XX公司已对设计成果提出明确异议。同时,她核查发现原告公司无建设工程施工设计资质,案涉合同部分内容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双方均存在过错。
庭审中,蒋顺花围绕核心观点充分辩论,她的逻辑清晰,证据链紧密咬合。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驳回了原告对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蒋顺花律师始终秉持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这两起案件中,她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和严谨的证据梳理,为委托人成功化解了法律风险,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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