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宜宾,当事人杨X陷入了一场故意伤害案的漩涡之中。一审法院认定杨X、林X、赵X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一级,判处杨X有期徒刑八年。杨X及其家属在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时,感到无比绝望,他们深知这漫长的刑期意味着什么,于是找到了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的贾超颖律师,希望能为杨X争取公正的判决。
贾超颖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数千件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千余件,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及侵犯财产犯罪等类型案件上经验丰富。接到杨X的案子后,贾超颖律师立刻展开了深入调查。
他通过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一审判决存在诸多问题。贾超颖律师提出上诉意见,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基本事实错误。实际上,被害人醉酒后多次挑衅、辱骂、持碗打砸被告人,对本案的发生及伤害后果具有明显过错。而且杨X并没有伤害的主观故意,他在冲突过程中多次劝阻林X,并克制自己的行为,所起的作用较小。基于这些情况,贾超颖律师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改判较轻刑罚。
在二审庭审中,贾超颖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在刑事犯罪中,主观故意和实际作用是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杨X的行为更多是在劝阻冲突,而非主动参与伤害,不应承担过重的刑罚。同时,他也向法庭说明了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对案件发展的影响。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本案系林X主动介入引发口角并先行出手导致矛盾升级,被害人陈X对纠纷持续负有责任。而杨X在冲突过程中多次对林X进行劝阻,并及时克制自己的行为,其在本案中的作用、主观恶性较林X次之。结合杨X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对杨X的量刑不当,决定予以调整。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撤销一审对杨X的量刑部分,将杨X的刑期从有期徒刑八年减为六年十个月。贾超颖律师通过精准的上诉策略,成功为杨X争取到二审减刑一年二个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贾超颖律师也凭借在众多案件中的出色表现,获得了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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