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认为在故意伤害案里,若无法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被告人几乎难以获得缓刑。然而,李朝永律师成功代理的李某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却打破了这一惯性思维。
该案是由普通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了让被告人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和解,李朝永律师与被告人多次与被害人进行沟通。李朝永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其中不乏各类刑事辩护案件,丰富的经验让他深知取得被害人谅解对于被告人量刑的重要性。他们希望在被告人积极赔偿后,被害人能主动谅解和解被告人。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被害人以“漫天要价”的方式,在自己受伤为轻伤二级的前提下,要求被告人方赔偿二十万元。这一要求远远超出了合理范围,使得谅解和解陷入了僵局。
面对这种情况,李朝永律师并没有放弃。他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对刑事辩护的深入理解,决定将谅解和解沟通的全过程主动提交至公诉机关。李朝永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熟悉各类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和证据规则,他清楚地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证明被告人的诚意至关重要。
李朝永律师精准有效地提交了辩护意见,详细阐述了被告人在整个过程中的积极态度和赔偿意愿,以及被害人不合理的要求。公诉机关经过认真审查,采纳了李朝永律师的意见,决定从轻减轻量刑。最终,法院也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判处被告人缓刑。
这起案件从根源上否决了“谁受伤谁有理”的惯性思维,为故意伤害案的办理提供了有效参考。在刑事辩护中,许多律师将“取得谅解书”视为争取缓刑的唯一路径,但本案证明,当被害人提出不合理要求时,辩护人应将重点从“促成和解”转向“证明诚意”。李朝永律师通过全过程留痕,将被告人的积极态度固定为证据,即便最终未能达成谅解,司法机关仍可据此认定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这充分体现了李朝永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卓越的辩护能力,也为众多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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