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而严肃,李建鹏律师正为被告人甲某进行二审辩护。他言辞犀利、逻辑严谨,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深入分析,最终成功推动二审法院将敲诈勒索罪改判为受贿罪,甲某的刑期从十年降至五年。
李建鹏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在检察工作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参与办理多起省域内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2018年,他转型为专职律师,现任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执业13年来,他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刑事辩护类200余件,专注刑事辩护,尤其擅长职务犯罪与经济类犯罪案件。
在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中,李建鹏二审介入辩护。他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提出罪名定性错误,应认定为受贿罪而非敲诈勒索罪;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乙X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等辩护意见。他仔细分析证据,精准把握“敲诈勒索”与“受贿”的罪名边界,结合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充分论证。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部分意见,改变罪名定性,大幅减轻了被告人的刑罚。这体现了他在罪名定性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通过精细化阅卷、证据链重构、法律适用争议剖析等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
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甲某被控串通投标罪。李建鹏接受委托后,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及法律适用展开深入分析。他提出串通投标的前提不成立,甲无实际投标行为,无危害后果,无贿赂、威胁等非法手段等辩护意见。在庭审中,他重点指出公诉机关未能证明甲与中标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也未能证明甲的行为造成了具体的实际损失。虽然最终甲被认定构成犯罪,但法院采纳了他的关键辩护意见,为甲在量刑上争取到了最轻处罚,仅判处罚金。这体现了他在证据链分析与法律适用精准度方面的专业价值。
李建鹏认为,律师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以专业立身,精益求精。他凭借丰富的经验、独特的双重视角和专业的分析方法,在刑事辩护和企业法务领域不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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