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专业辩护为被告人争取到有利结果,降低了认定金额,体现了专业辩护的重要价值。
当事人面临的问题是,在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审理的这起诈骗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吕XX采用钓鱼网站伪装邮箱的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初审费”“复审费”合计人民币XXXXXX元。然而,银行流水中有一部分款项并未备注“初稿费”“复审费”等与论文发表相关的费用信息。这部分款项是否应当计入诈骗金额,成为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
大多数人会以为,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只能全盘接受,或者简单否认诈骗事实。但前者会让被告人面临较重的刑罚,后者则因为公诉机关掌握的证据相对充分,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这两种思路在实际操作中都走不通。
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峰律师接手此案后,没有被动应对,而是把这个问题拆解成了三个相互独立、又层层递进的小问题:第一,部分银行转账是否与诈骗行为有直接关联;第二,公诉机关能否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部分款项与诈骗行为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第三,如何降低涉案金额,从而影响量刑档次。之所以这样拆分,是因为只有先明确了每笔款项与诈骗行为的关联性以及证据的充分性,才能合理确定诈骗数额,进而为量刑辩护创造空间。
陈俊峰律师首先全面审查了涉案银行卡的交易明细清单、被害人陈述、电子邮箱记录等全部证据,精准锁定了存在争议的银行流水。这一动作让律师明确了争议所在,为下一步制定辩护策略提供了清晰的依据。接着,律师确定了“认罪认罚+金额异议”的双轨策略。在庭审中,陈俊峰律师明确指出:那些未明确备注与论文发表相关费用的转账,缺乏与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性,而且公诉机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些款项与诈骗行为之间存在对应关系。这一辩护动作,推动了法院对银行流水进行逐笔、逐项的实际审查。
最终,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没有将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金额都认定为诈骗数额,实际认定的诈骗总额比指控金额减少了几万元。这一结果直接影响了量刑档次,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为有利的判决。
陈俊峰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处理诈骗类刑事案件上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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