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宇律师现执业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核心服务河南开封地区,办公地址为开封市龙亭区五大街中关村智酷401。她毕业于长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法学理论功底扎实。自2019年执业以来,始终恪守“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多个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
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刘振宇律师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其中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占比约30%。她善于精准梳理案件法律关系、把握赔偿争议焦点,依托扎实的法律功底与实务经验,为受害人争取合法、合理的赔偿权益。在婚姻家庭纠纷方面,她能够从案件细节切入,结合法律规定与案件实际制定针对性办案策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民事合法权益。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众多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下面通过一个典型案例来展现刘振宇律师的专业能力。在“X聚众斗殴二审判决”案件中,刘振宇律师作为上诉人李X的指定辩护人参与了案件。
案件类型为刑事聚众斗殴案,当事人李X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案情是这样的,年月日时许,张X翻看丈夫李X手机发现其与杜X(杨X之妻)有微信聊天、转账记录,后告知杨X。杨X与李X因此事在电话中争吵,并约在某县某街道某门协商。年月日凌晨,杨X、王X等人与李X、李X、付X等人在某门桥上发生口头纠纷,后演变为肢体冲突。时分,李X驾车由南向北正向缓慢行驶,突然加速朝东北方向拐弯对杨X等人进行撞击,后又调转方向朝西北方向撞去,致王X被压至车底,杨X、王X等人受伤。经鉴定,杨X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王X的损伤构成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告人李X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某县公安局某派出所投案。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年个月。李X不服提出上诉。
李X的核心诉求是认为自己驾车是要接走李X,不是为了撞人,且杨X先挑事,自己不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判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予以改判。
案件存在几个难点。一是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如何推翻这一认定是关键;二是要确定李X在案件中的责任划分,判断其是否为主犯;三是需要综合考虑各种情节,为李X争取从轻处罚。
刘振宇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从法律依据来看,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证据进行了细致分析。通过侦查阶段李X的供述、现场监控视频、多名证人证言及同案犯供述等证据,证明在劝架过程中,张X让人把车开过来把李X拉走,李X驾车朝对方人员撞过去,撞到人后,又调转方向朝西北撞,致使王X被压在车底。且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李X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李X驾车冲撞对方事发突然,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在谈判或诉讼技巧方面,刘律师在庭审中清晰阐述观点,有条理地进行辩护,让法官充分了解案件情况。
在本案中,刘振宇律师发挥了独特的作用。她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准确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即李X是否构成持械斗殴这一核心问题。通过对证据的深入分析和组织,有力地证明了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为改判奠定了基础。同时,她对案件情节的把握精准,提出李X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等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观点,促使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公正的判决。
这类聚众斗殴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其普遍价值在于强调法律对暴力行为的严肃态度,同时也注重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同行来说,启示在于要深入研究案件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辩护。对于当事人而言,遇到此类案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刘振宇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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