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故还涉及车辆租赁问题。L把车租给了W,租金400元/天,W又将车转租给李X,租金450元/天。小X的父母H和R认为L和W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没查验租车人的驾驶证,便将L和W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小X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总计827,715元。
L心急如焚,找到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的高志博律师。高志博律师深耕交通事故领域多年,经验十分丰富。他在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证据、分析法律关系,为L制定了清晰的辩护策略。
高律师提出,第一,L对W转租车辆给李X并不知情。L把车租给W时,查验过其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才同意出租,W擅自转租,L不应为李X驾驶车辆导致的事故负责。第二,L检验过W的驾驶证,当时是正常状态,后来W驾驶证注销未及时通知L,事发时L并不知晓,W隐瞒情况还隐瞒转租事实,责任应由W承担。第三,本案应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原告未追加影响了本案责任的合理承担,且此次事故是李X超速驾驶导致的单方事故,李X应负主要责任,L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在审理时,查看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的民事判决书、交警对L和W的询问笔录等诸多证据,确认了事故发生的事实和责任认定,也明确了车辆租赁和转租的过程。法院认为,小X属于“好意同乘”,自己存在一定过错,没审查李X的驾驶资质,也没尽到提醒义务。L作为车辆所有人,把“非营业”“家庭自用”的车对外出租,没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资质,存在管理过错。W作为车辆出租中间人,转租车辆时同样没审查李X的驾驶资质,也存在过错。虽然李X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但他已在事故中死亡,L和W需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的赔偿责任。L只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H、R损失83,211.50元,相比原告最初要求的80多万,赔偿金大幅减少。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得到一些启示:一是出租车辆时,一定要仔细查验租车人的驾驶证等相关信息,避免因管理不善承担不必要的责任;二是乘车时,要审查驾驶员的驾驶资质,尽到提醒义务,保障自身安全。
在这场交通事故案件中,高志博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成功为当事人L减少了赔偿金。自2013年执业至今,他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交通事故相关案件经验丰富。正是多年积累,让他在本案中找准关键突破口,深入研究证据、分析法律关系,为L争取到了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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