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入职餐饮公司担任厨师长,然而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来,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二倍工资及补偿。面对这样的困境,劳动者委托了来自浙江温州的田小馨律师提起劳动仲裁。
2024年开始执业的田小馨,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民商事及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案件。接手此案后,田小馨律师开始了细致的工作。她固定入职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流水、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此明确劳动关系、工资标准及违法解除事实。
在庭审中,用人单位提出了“入职单视为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不实”“协商一致离职”等抗辩。田小馨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进行了有力反驳。她精准适用劳动法律规定,对每一项抗辩都给出了合理且有依据的回应。
最终,仲裁委确认劳动关系成立,裁决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6,482.76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15,000元,两项合计71,482.76元。田小馨律师以专业的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对,帮助劳动者实现了合法利益的最大化,成功扭转了劳动者在这场劳动纠纷中的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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