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科技公司面临需支付欠款及高额违约金,股东骆X、原股东徐X面临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罗钟亮律师代理科技公司及骆X后,采取了以下动作:
·主张原告提前断水断电、上锁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剔除后期高额租金。
·举证股权转让债务约定,主张债务应由原股东徐X承担,现股东骆X无需担责。
·请求法院合理调整违约金,降低当事人赔偿压力。
·提交股权转让协议、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支撑全部抗辩观点。
法院认定:原告断水断电锁门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债务应由原股东徐X承担,现股东骆X承担连带责任;违约金过高需调整。判决科技公司支付租金3万余元、物业费1千余元、违约金5万元、水电费5千余元;股东骆X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对原股东徐X的全部诉求。
此结果大幅降低了当事人的赔付金额,免除了原股东的责任。判决已生效。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商行一二审均胜诉
原告陈X持有某外观设计专利,起诉某商行销售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诉请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一审法院驳回原告诉请,陈X不服提起上诉。
商行面临被判定侵权并承担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的风险。
罗钟亮律师接受商行委托后,开展了以下工作:
·从盒体、封带、标贴等关键部位入手,精准比对设计差异,锁定实质性区别。
·依据外观设计侵权比对原则,主张被诉侵权设计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补充产品合法采购来源证据,完善抗辩体系。
法院认定: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存在实质性差异,未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且商行产品具有合法来源。二审驳回原告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认定商行不构成专利侵权,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负担。
该结果成功维护了商行的合法经营权益,使其避免了侵权赔偿责任。判决已生效。
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助力当事人确权过户
2014年,原告吴X与被告吴X1、吴X2、吴X3、吴X4(均为同村村民)签订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原告支付120万元转让款。双方调剂部分面积,原告建房并使用多年,但被告拒不配合办理初始登记及过户手续。
原告面临无法办理宅基地初始登记及过户手续的风险。
罗钟亮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进行了如下操作:
·收集转让合同、转账凭证、用地审批表、建设手续等完整证据,固定完整证据链。
·紧扣同村宅基地转让合法要件,主张合同有效,明确被告家事代理责任。
·被告拒不到庭时,清晰陈述事实、完整举证质证,推进庭审。
法院认定案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判决四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涉案不动产初始登记及过户手续;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方负担。
此判决助力原告完成宅基地确权过户,稳定了不动产权益。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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