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XX年X月X日,当事人驾驶三轮摩托车与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当日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肇事车辆在某保险XX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200万元商业三者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当事人家属在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无果后,委托李星星律师提起诉讼。李星星律师介入后,第一个具体审查动作便是全面整理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票据、死亡证明、亲属关系、收入经营等证据,依法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车辆损失等项目。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各项损失合计70万余元,判决保险公司赔偿35万余元。
李星星律师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侵权、婚姻家事、建工合同、刑事等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类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侵权、建工合同、刑事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这些丰富的办案经验使得李星星律师在本案中有着独特的审查视角。在面对保险公司上诉时,她凭借过往处理侵权案件的经验,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各项不合理诉求,能够迅速找到应对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她长期坚持“不忘初心,用心做好每一个案子”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体现为对证据的严谨审查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
一审胜诉后,保险公司为减少赔付,向XX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以剔除非医保用药、不赔误工费、不赔护理费、不承担精神抚慰金为由,要求二审改判少赔2.5万余元。二审中,李星星律师作为家属二审代理人,在开庭前再次仔细梳理证据,为当庭辩论做足准备。在庭审中,她当庭逐一严谨回击保险公司的诉求。XX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李星星律师方答辩意见,明确认定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35万余元赔偿金额全额保留。
李星星律师处理此类交通事故理赔案件时,一贯的事实操作方法是先全面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确保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然后对对方提出的不合理诉求,逐一对照法律条文和事实依据进行反驳。她执业领域集中于侵权、婚姻家事、刑事等领域,典型客户包括交通事故伤者、婚姻纠纷当事人、刑事案件嫌疑人等。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她始终坚持一对一跟进案件,及时同步案件进展,以专业、严谨、真诚的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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