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民营企业家涉骗贷罪案件
2019年,在宜春市,民营企业家钱某陷入了一场法律危机。钱某所在的江西某木业有限公司因无力归还银行贷款,被江西XX银行和宜春市XX银行以骗贷为由起诉至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公诉机关指控,2012-2013年期间,钱某提供虚假采购合同申请贷款800万元,到期后又以虚假合同续贷,至今仍有680万元本金未归还;2012-2014年,钱某明知装修工程合同已终止,仍利用该合同申请2000万元贷款,续贷后仍有部分本金及高额利息未还,给两家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随着案件推进,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大量证据,试图证实钱某构成骗取贷款罪,钱某面临着可能的刑事处罚,案件形势十分严峻。此时,钱某找到了从2017年开始执业的董爽律师。董爽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执业前曾任职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案件300余件,在合同纠纷等方面经验丰富。
董爽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检方提供的证据,发现其中存在诸多漏洞。她从多个角度展开辩护,指出虽然贷款材料中有些不实,但主要材料如三表、利润表、资产、财务报表都是真实的,且符合银行贷款标准,其他材料是应银行要求提供的,认为这两笔贷款应属于民事上的纠纷,不构成刑法上的骗取贷款罪。
经过董爽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钱某获得了缓刑的判决,成功避免了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案例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左右,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与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开始业务往来,由铁粉厂供应铁粉。双方部分业务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部分以电话下单确定。期间,双方多次进行业务核算,2016年11月30日核算后,食品公司尚欠铁粉厂货款543362.25元。之后双方继续业务往来,但未再签订合同。铁粉厂多次催款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中,双方对于2017年货物价格存在争议,这成为案件的关键冲突点。董爽律师凭借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丰富经验,详细梳理了双方以往的交易记录,包括合同约定的价格、业务往来的结算情况等。她发现双方在以往交易中对于铁粉和特铁粉的价格有一定的约定和波动范围,依据合同法中“双方没有约定的,可以依照交易习惯进行确认”的规定,为铁粉厂争取合理的价格认定。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以往交易习惯中约定的单价,酌定2017年铁粉的价格按4050元/吨计算,特铁粉价格按4700元/吨计算。判决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偿付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货款及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的150%计算的逾期利息。
律师价值
在骗贷案中,董爽律师展现出了敏锐的证据分析能力,精准地找出检方证据漏洞,从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多方面进行有效辩护,为民营企业家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她巧妙地运用交易习惯来确定货物价格,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货款及逾期利息,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骗取贷款罪的认定,法院会综合考虑贷款材料的真实性、当事人的主观故意以及是否给银行造成实际损失等多方面因素。而在买卖合同纠纷中,当双方对价格没有明确约定时,依据交易习惯确定价格是常见的裁判规则。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董爽律师具备精细分析证据、精准把握法律适用、灵活制定策略的综合优势。在复杂的法律案件中,她能够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找到关键突破点,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