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网络平台代理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是毕晓娜律师代理的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省级代理商)。争议焦点在于,原告以合作平台停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服务年金100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而被告认为自己已按约完成委托事务,平台停运责任不在己方。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并不足以扭转一审不利局面。原告以合作平台停运为由起诉,而被告虽完成代采平台服务包工作,但缺乏有力证据证明后续平台运营风险与自身无关,也未能清晰界定合同责任主体。一审法院未严格区分合同主体与责任边界,错误认定被告存在“选任产品不当”,判决被告返还服务费10万余元。
毕晓娜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她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锁定三大核心抗辩点。首先,明确合同性质与履行边界,双方签订的《产品(服务)购买协议》系委托合同,被告仅受托代采平台服务包,已按约完成工作,委托事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续平台运营风险与被告无关。其次,确定责任主体,案涉平台由第三方公司负责运营维护,三方《X代理协议书》明确约定平台运维义务归第三方,平台停运系第三方原因,并非被告违约导致。最后,指出一审存在严重程序与法律适用错误,一审将本案错误定为劳务合同纠纷,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方主体,且在第三方涉刑、资金未定性情况下未中止审理,程序严重违法。
二审中,毕晓娜律师提交银行电子回单、工作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完整证明款项已转交第三方、被告仅收取合理佣金、已全面履行省级代理服务义务。同时严谨论证案涉两份合同主体、权利义务相互独立,一审混淆合同关联关系错误判令被告担责;被告并非产品销售方,无退款义务,一审突破合同相对性加重被告责任。
对方质证时,可能会坚持一审观点,强调平台停运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应承担退款责任。毕律师则依据关键证据和严谨论证进行回应,指出合同性质、责任主体以及一审程序错误等问题,有力反驳对方观点。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毕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一审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程序违法,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
毕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精准锁定核心抗辩点,再围绕抗辩点收集和提交关键证据,通过严谨论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有力支撑己方观点,从而实现二审零责任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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