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原本以为,自己被撞受伤,责任明确,保险公司肯定会赔偿。毕竟刘先生的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30万元商业三者险。他觉得这事儿问题不大,等着保险公司赔钱就行。
然而,事情没那么简单。保险公司称,刘先生肇事逃逸,根据机动车商业第三者保险条款,这属于免责情形,他们只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孙先生自己和保险公司沟通,根本没用,保险公司坚持不赔商业险部分。孙先生慌了,反复想不通,自己明明是受害者,怎么就拿不到应有的赔偿呢?他焦虑不已,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哪里没做对。
在朋友的介绍下,孙先生找到了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李泽宇律师。李泽宇律师执业八年,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
李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一审中刘先生和刘先生自述在购买保险时不是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没有尽到任何提醒义务,且保险公司对是否是其本人签字没有做出明确答复,也没有相关证据证实是本人签字。
围绕这个细节,李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孙先生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查找购买保险时的相关文件,看看是否有本人签字的证据;同时,还准备申请证人出庭,证明保险公司没有尽到提醒义务。
到了庭审,保险公司坚持认为刘先生肇事逃逸,他们不应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下承担赔偿责任,还称一审判决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李律师则指出,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对于免责条款已经明确告知投保人,也无证据证实向刘先生尽到解释说明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双方激烈交锋。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即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孙先生各项损失543X3元。听到判决结果,孙先生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瞬间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购买保险时要确认签字是否本人,保留好相关凭证;第二,遇到纠纷及时找专业律师,律师能发现关键证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千万别慌,细节可能决定成败。李泽宇律师凭借专业和细心,抓住了被忽略的签字细节,为孙先生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不愧是深耕民商事纠纷的专业律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