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务开展期间,铁粉厂把货物送到食品公司指定地点后,食品公司仓库主管张X会进行签收。铁粉厂出具增值税发票后,食品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2016年5月24日,双方对以往业务进行结算,食品公司尚欠545900元货款未付。同年11月30日再次核算对账,食品公司仍欠543362.25元。
之后,双方继续业务往来,不过没再签合同,还是通过电话订购。2017年,铁粉厂多次向食品公司供应铁粉和特铁粉,食品公司仓库主管张XX签收了货物,铁粉厂也按要求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但2016年11月30日对账后,食品公司仅支付了5万元货款,之后铁粉厂多次催款都没结果,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代理此案的是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的董爽律师。董爽律师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60%。她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公司法方向,执业前还曾作为特殊引进人才任职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有着深厚的司法审判实践经验。
在法庭上,董爽律师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指出双方虽未对后续业务单价明确约定,但可依照交易习惯确认。她详细梳理了双方以往交易中约定的单价,为案件提供了有力支撑。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以往交易习惯,酌定2017年铁粉价格按4050元/吨计算,特铁粉价格按原告主张的4700元/吨计算。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货款及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的150%计算的逾期利息,同时驳回了铁粉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从这个案例我们能得到一些启示。在商业交易中,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交易习惯也能在解决纠纷时发挥重要作用。所以企业在日常业务往来中,要注意保留交易记录,明确交易细节,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起案件最终以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胜诉告终,成功追回了货款和逾期利息。董爽律师凭借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打下的深厚法学功底,以及多年执业积累的丰富经验,在处理这起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时格外从容。她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依据交易习惯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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