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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规定诈骗罪如何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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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4333人看过
导读:公民报案,可以直接拨打各市公安局报警电话“110”,也可以直接到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刑警支队、刑警大队、辖区刑警中队或附近派出所报案;公民到任何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都必须立即受理,问明情况,制作笔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报案人进行推诿。

法律上规定诈骗罪如何报案?

一、法律上规定诈骗罪如何报案?

(一)公民报案,可以直接拨打各市公安局报警电话“110”,也可以直接到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刑警支队、刑警大队、辖区刑警中队或附近派出所报案。

(二)公民到任何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都必须立即受理,问明情况,制作笔录。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报案人进行推诿。

(三)如遇有紧急情况,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妥善处理。

(四)公安机关受理公民报案,必须填写统一印制的《报案三联单》,并将“回执”联交于报案人,以方便查询。报案人凭回执向受案单位查询,受案单位必须予以答复。

(五)对于确定不属于受理单位管辖的报案,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将有关报案材料移送至依法有管辖权的其它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并通知控告人或受害人。

(六)报案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或报案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为其保密。如有需要,应当保障报案人及其亲属的安全。

二、诈骗罪的立案

(一)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案件管辖范围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二)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对于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决定立案。

三、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罪属于刑法的一种,基础是在法律所不允许的条件下对被害人进行诱导从而牟取暴利的一种罪行,受害者在意识到自己被诈骗需要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处理,这不仅是对自己利益的一种保护也是为了不要再让别人受到该罪犯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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