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韩女士进门时,只希望能顺利离婚,为自己和孩子争取应有的权益。在这起离婚纠纷中,双方虽都同意离婚和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在抚养费数额和共同债务分担上存在分歧。被告主张已给原告十余万,不愿分担债务,这给案件处理带来了难题。从法律角度看,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然而被告的主张若成立,情况就会变得复杂。
刘航律师接案后,先详细梳理了案件事实,收集了双方的收入证明、债务凭证等证据。她与被告进行沟通,阐明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在庭审中,刘律师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主张按照被告收入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数额,对于共同债务,强调应依法共同承担。她指出,被告虽称已给付原告十余万,但这与共同债务的分担并无直接关联。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xx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延吉市房产归原告所有,剩余房贷由原告偿还,共同债务双方各承担一半,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与被告最初只愿支付较低抚养费且不愿分担债务相比,这一结果更好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结合黑龙江牡丹江的办案经验,在离婚纠纷案件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像本案中,收入证明、债务凭证等证据对于确定抚养费数额和债务分担起着关键作用。同时,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要熟悉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司法裁判口径,合理主张当事人的权益,这样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公平合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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