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告是蔬菜供应商,被告是采购方。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拖欠原告12980元货款近3年,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被告在庭审中以“无欠款凭证”为由,试图赖掉全部欠款。
原告最初掌握的证据仅有微信聊天记录,记录显示双方通过微信对账确认被告欠款17980元,被告仅支付5000元,剩余12980元未付。但这些微信记录零散,且时间跨度近3年,存在证据不规范的问题,关键证据缺失,难以有力证明欠款事实。
臧存良律师介入后,采取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精准提取微信聊天记录、催款录音、结算单据,将这些证据进行梳理整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清晰证明了被告欠款12980元的事实。其次,在庭审中,律师结合通话录音中被告承认“万把块钱我慢慢还”的关键内容,进一步锁定欠款事实。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以“无欠款凭证”进行质证抗辩,但律师通过完整的证据链和关键的录音内容进行回应,让法院直接采信了欠款事实。同时,律师主张按LPR的1.3倍计算逾期付款损失,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多年的资金占用成本。
最终,法院适用小额速裁程序,一审终审,判决被告支付货款12980元及逾期利息1487.72元,原告全面胜诉。案件受理费88元,仅由原告承担7元,极大降低了维权成本。
臧存良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采用了以下方法论:一是优先固定关键证据,从零散的微信记录、录音等资料中提取能证明欠款事实的内容;二是将各类证据进行整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增强证据的证明力;三是在庭审中善于运用关键证据进行抗辩,应对对方的质证,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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