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陈XX入职某毛毡有限公司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中受伤的他为主张工伤权益,需先确认劳动关系。仲裁阶段裁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服提起一审诉讼,一审法院仍判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然而,公司依旧不服,再次提起上诉,主张陈XX系与其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不存在劳动关系。此时,案件的走向对陈XX极为不利,他陷入了可能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困境。
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被送到了河北石家庄的张志来律师手中。自2018年开始执业的张志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建设工程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经验,尤其在处理各类复杂案件上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接手案件后,张志来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围绕主体资格、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业务关联性四大核心要件,开始全面举证、严谨论证。张志来律师严格依据劳社部通知确立的三项标准,精准认定法律关系,夯实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逻辑。同时,他系统整理了招聘简章、工装、工作群记录、工资转账、考勤、医疗垫付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在二审抗辩中,张志来律师逐条拆解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他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有力地反驳了公司的上诉主张。他深知,这不仅是一场关于劳动关系确认的官司,更是为陈XX后续工伤赔偿打通维权全路径的关键一战。
结尾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全部答辩意见,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成功确认了劳动者陈XX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后续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待遇赔付奠定了决定性法律基础。张志来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负责,帮助陈XX在这场看似不利的官司中实现了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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