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水xxx有限公司与陈XX的买卖合同纠纷便是如此。2021年,原告向被告销售水泵及配件,双方仅通过微信对接供货、对账结算事宜,未签订书面合同。2022年8月被告支付2万元货款后,剩余货款一直拖延未付,经多次催款,被告2024年确认尚欠214370元仍未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
2024年开始执业的汤思骑,现执业于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云南昆明。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成功办理合同纠纷相关案件200余件,秉持“专业为基、解决问题为核”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汤思骑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此案。
2025年2月6日,法院立案受理本案。汤思骑协助原告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对账单》、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建设银行交易明细等证据。这些证据内容真实、来源形式合法,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被法院予以采证。由于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答辩、举证质证,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汤思骑凭借其在合同纠纷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法院结合原告证据及调查取证结果,确认原、被告间存在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被告系案涉买受人,且2024年被告两次确认尚欠原告货款214370元,后经原告多次催款仍未支付的事实。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陈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14370元及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汤思骑通过专业的服务,为原告成功追回了货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