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日晚9时许,林XX在广州市酒后驾车回到中山XX,倒车时车辆碰撞水泥柱致车辆损坏。因保险纠纷,接警赶来的公安人员查获了林XX。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接受委托。李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指出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乙醇浓度不是林XX醉酒驾驶行为发生时提取的,不能排除驾驶结束后饮酒增加酒精浓度的可能性。而且从卷宗内容能基本确定林XX停止驾驶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使得抽取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准确。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最终采纳了律师意见,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普通危险驾驶案检察院1个月就办结,醉驾案以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极少,此案办理用了8个月,可见需要当事人和律师稳稳坚持。
2022年5月16日晚9时许,被告人张X、艾X驾驶面包车到市东区银通街附近,撬开电信井井盖,剪断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的电缆线并盗走,造成大量固话和宽带业务中断,经鉴定损坏价值39480元。作案后二人将电缆线出售并分赃。案发后,赃款、作案工具被缴获,赃物缴回并发还被害单位,二人也赔偿并取得谅解。案件将移送到检察院时,艾X委托李桂英律师为其辩护。李律师接案后发现公安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此罪起点刑就是三年,而艾X家庭情况及本人意愿是不想被关押。李律师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分析案卷材料后提出辩护意见:艾X主观上是偷盗故意,不知电缆正在使用,以为是断头电缆;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具客观性,不能真实反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危害结果。综合建议应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并建议适用缓刑。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开庭审理阶段,李律师继续为艾X提出从轻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李桂英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三百余件,成功办理刑事及民事诉讼相关案件二百余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经验丰富,擅长迅速抓住案件关键争议焦点,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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