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闻XX与被告向某签订《合伙协议》共同经营养生保健馆,后因分红及支出问题产生矛盾,原告将被告告上法庭。此时,执业不久但经验丰富的周峰律师接受了被告向某的委托。
深入剖析核心争议
周峰律师自202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500+,在处理各类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面对此案,他全面梳理案件材料,明确了核心争议。他指出,双方签订的《分红协议》明确约定“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在周峰律师处理过的众多合伙纠纷案件经验来看,原告享受分红权利就应承担经营风险。店铺预付费经营模式下,账面收入含大量预付款,不应计入可分配利润。他还提交详细账目记录,显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店铺实际处于亏损状态。
庭审质证彰显专业
在庭审中,周峰律师针对原告证据进行有力质证。对于《合伙协议》中手写添加内容,因无原告捺印未被法院采信。他还就原告私自收取顾客费用提交微信转账凭证。虽然部分争议因证据问题法院采信了原告主张,但周峰律师重点强调的预付款不宜计入可分配利润的法律观点,以及预留备用金维持经营的合同约定,对案件走向起到关键作用。
最终,法院驳回原告闻XX的全部诉讼请求。此案后,周峰律师在合伙纠纷领域的经验更加丰富,他将继续秉持以程序正义为首要抓手,以法律条文为唯一武器的执业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也为同行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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